消防水炮灭火试验的试验火有着明确的规定,必须要用1级别的火焰来测试,那么了解相关资料,1级别的火焰还是非常大的,而且从一些现场灭火试验视频中,大家也是可以直观的看到,现场点燃的火焰无论是广度还是火势,都是很大的。但是在实际中,火焰燃烧是由小变大的一个过程.
这个问题大家无非是担心,如果现场出现火焰的话,由于刚开始火种太小,水炮无法感应到,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疑问。其实比1级别小很多的火种,消防水炮照样能够在短时间内发现,比如说蜡烛燃烧的火焰。这里也是做过实验,用点燃的蜡烛放在水炮斜下方,水炮就能开始定位,并且在短时间内定位然后发出报警信号。
但是这个距离其实并不长,毕竟水炮发现火焰的原因是:底部的传感器装置到了火焰燃烧时散发的光波,而水炮的安装高度在6-22米之间,高度越高,说明距离火源的直线距离就越远,自然到火焰光波的时间就长一些。
而之所以试验时用规定的试验火,就是为了更为测试水炮发现火源并定位的时间。而且现在如果某些场所真的发生火灾了,从出现火源到燃烧起来,时间上也是非常快的,自然在其刚燃烧的时候,水炮就能到,然后在短时间内完成定位,之后就是发出报警信号同时喷水灭火了。
1.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,应采用20℃。
2.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,其规格、充压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。
3.同一防护区,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,集流管可分别设置,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。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、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。
4.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。
5.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,应符合下列规定:Z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.5m;Z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.3m;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.5m时,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.5m;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.5m时,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.5m。
6.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,距顶面的Z大距离不宜大于0.5m。
7.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,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。
8.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,必须能同时启动,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。
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内应设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,使人员能在三十秒内撤离防护区。
防护区的门应向外开启并能自行关闭,疏散出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。
用来保护经常有人的防护区的气体灭火系统,在有人时要将系统置于手动操作状态。
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建筑物,宜配置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。
设置在有性危险场所内的气体灭火系统管网,应设防静电接地。
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,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下防护区以及地下贮瓶间,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,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下部并直通室外。
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,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灯光指示标志。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施放的声报警器,并在每个入口处设置光报警器和已采用气体灭火系统防护的标志。